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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土地流转与土地托管的区别

    信息发布者:张红庆
    2021-10-08 19:32:25   转载

    土地托管是农民把自己的土地委托给一个社会化服务组织(如:供销社或农民合作社),由该组织为农民提供一个、多个或全部生产环节的服务,土地所有权及农产品仍是农民的。我们一般把提供一个或几个环节的服务称为半托管,提供全部环节的服务称为全托管。托管是在保证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权、经营权和收益权前提下,无论收入多少,去除托管服务费用后都交给农民。供销社是为农民打工,全托管是干长工,半托管是干短工。土地流转是由包地大户或转租者每年给付农民一部分流转资金后,就不在有任何关系,看似省心,其实流转收入相对低很多,一旦有好的收成还会造成心里不平衡。转租者追求的是利益最大化。

      土地托管是供销社或农民合作社通过发挥自身的经营服务优势,整合社会资源进行服务,宗旨是以服务为目的。土地托管可实现统一整地播种、肥水管理、技术培训、病虫防治、机械收获;还能提高生产效率,增加粮食产量,增产主要是通过集约化生产实现的,增产的部分仍归农民所有。

      土地托管后便于采用更加科学的种植方式、更加有效的田间管理和先进的机械耕种收割,实现劳动力与各种生产资料的有效利用,从而减少不必要的支出,节约的钱又是农民的。土地托管可以实现批量购买种子、化肥、农药等生产资料,享受优惠价格,比农民单买物资的价格会低不少。由于是统一管理,农资用量也得到大大降低。统一除草、防虫、防病,规范使用农药,也减少了农药的浪费和滥用,省下的钱还是农民的。比如,家里有8亩地,以600元/亩流转出去,每年得4800元。而土地托管后按正常年份,每亩收小麦1000斤,可卖1100元;每亩收玉米1200斤,可卖1200元,除去托管费用后,每亩土地收益是大约为1500元/亩,总收入约1.2万元,比流转收入划算的多。

      土地托管是资源优化配置、制度创新,对农民增收、村集体增收和解放农村劳动力都有积极的作用。供销社是以服务为目的的,流转土地没实力,一是没财力,二是没人力。如果是由个人、村集体或合作组织流转后,供销社再进行托管服务是可取的一种形式。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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